办理流程:
一、探访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验证登记手续,填写《探访戒毒人员登记表》,由民警带至探访室会见。
二、探访人员为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
三、每次探访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注意事项:
一、探访人员应积极配合强制隔离戒毒所做好戒毒人员戒毒期间的思想稳定工作,使其安心戒毒、配合管理。
二、探访人员与戒毒人员交谈过程中,不得谈论与案情有关的内容。如有重大生活事件,需与戒毒所工作人员沟通后,再告知戒毒人员。
三、非探访时间不准探视戒毒人员,确有特殊情况者需经戒毒所批准方可探视。
四、凡违反所规所纪,不配合治疗的戒毒人员将停止其探访资格。
五、探访人员应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将取消其探访资格。
六、如遇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暂缓家属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