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机关名称 |
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计划时间自 |
抽查计划时间至 |
1 |
2024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
随机抽取10% |
典当业检查 |
1、核对企业基础信息是否准确; 2、检查金库内当物是否实名登记,及时全面采集信息; 3、检查典当行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建立完善治安防范制度。 |
全市典当企业 |
2024-4-01 |
2024-10-31 |
2 |
2024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
随机抽取20% |
报废机动车拆解业检查 |
1、如实查验登记报废机动车车主姓名、送车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废汽车的车牌号码、车型、发动车号码、车架号码、车身颜色、收车人姓名、《机动车报废证明》等相关内容。 |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 |
2024-4-01 |
2024-10-31 |
3 |
2024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
随机抽取1% |
娱乐服务场所检查 |
歌舞、游艺、洗浴、足疗按摩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
娱乐服务场所 |
2024-4-01 |
2024-10-31 |
4 |
2024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
随机抽取2% |
旅馆业检查 |
1、特种行业许可证; 2、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杜绝无证入住、持他人身份证入住以及“一证多住”问题; 3、检查住宿人员入住、退房信息是否及时准确登记上传至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 4、访客查验证件,并登记上传信息系统; 5、如实登记从业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种类和号码等信息; 6、旅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情况; 7、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要求; 8、消防设施达标、消防通道畅通; 9、有条件的旅馆要求设立“贵重物品寄存室”。 |
旅馆经营企业 |
2024-4-01 |
2024-10-31 |
5 |
2024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10% |
保安服务公司、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保安培训机构 |
1、保安从业单位从业资质进行检查,保安服务从业许可证、外埠保安公司备案证明,公司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性质是否及时备案; 2、保安从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党、团、工会组织开展情况,企业文化建设、内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3、保安员持证上岗,建立人员档案; 4、保安服务项目合同留存情况; 5、保安员年度培训、考核、技能竞赛等情况。 |
保安服务公司、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 |
2024-4-01 |
2024-10-31 |
6 |
2024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监督检查计 |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
随机抽取5% |
公章刻制业检查 |
1、特种行业许可证(滨海新区、东丽区备案证); 2、公章刻制企业在接到要求刻制公章的; 业务后,是否将用章单位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呈送公安机关备案; 3、备案材料是否齐全。 |
公章刻制企业 |
2024-4-01 |
2024-10-31 |
7 |
2024年度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
随机抽取3% |
废旧金属回收业 |
1、履行备案及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办理变更手续情况; 2、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是否如实登记; 3、是否存在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情况。 |
收购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2024-4-01 |
2024-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