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46号建议的答复
安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人行横道增加有语音提示功能的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合理的行人交通信号控制可根据交通需要将冲突的人流和车流部分或全部从时间上分隔开,车辆和行人“各行其时”,从而有效减少人车干扰、维护交通秩序,提高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充分体现现代交通“以人为本”的交通理念。
目前,我市共有信号灯控制道路交叉口1000余处,其中行人过街信号灯近800处。您所提安装使用具有声音提示的行人信号灯的建议,我局曾于2008年集中安装使用了一批此类行人信号灯。但部分群众反映,居民区附近的信号灯提示音影响日常生活,我局充分考虑群众诉求,关闭了行人过街信号灯的语音提示装置。
结合您所提建议,我局计划对声音提示行人过街交通信号装置进行重新调研,优化音响提示方式,在远离居民区的繁华商业区继续安装使用,从而切实保障行人交通安全,消除目前行人过街的交通隐患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6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