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18号提案的答复
唐志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停车让行人’交通法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行横道线(俗称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折射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彰显的是城市文明,体现的是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2017年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通过在全市重点路口设置治理点位,并试点新建带有相关功能的电子警察,对违法行为实施取证、处罚,截至2018年4月底,共摄录、处罚相关违法行为1.4万余起。同时,加强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2017年以来,围绕“电子警察抓拍斑马线前不让行人”“今起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立体斑马线宣传”3个主题,在《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等刊发稿件40余篇。截至2018年3月底,围绕“大整治行动开始专项治理非机动车行人违法”“集中治理人脸识别抓拍步行骑车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被处罚”3个主题,刊发稿件10余篇。同时,在全媒体对社会各界开展普法宣传,着重提升机动车驾驶人“礼让斑马线”的安全意识。
现阶段我市道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机动车驾驶人群体普遍未建立主动让行意识,直观秩序较杭州、南宁等地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按照公安部相关指导意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今年,我局继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工作,逐步提升机动车主动让行、行人规范通行的遵法意识,减少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引发的交通事故,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提升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感和幸福感。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路面治理。以全市100处主要路口和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针对早晚高峰重点时段科学部署警力,加大对机动车人行道不减速、不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现场纠处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营造严管严查氛围。根据阶段性管理情况,逐步扩大管理范围,形成礼让斑马线的辐射效应。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非机动车、行人秩序专项治理,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及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二、完善交通设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有路口路段行人过街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交通信号和交通设施科学、有效、规范。科学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及相关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对无信号控制的斑马线,在斑马线前设置停止线和预告标识,配合设置斑马线指示标志及“车让人”等提示警示标志标线,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提前发现、依法礼让。适当增加3D斑马线、发光斑马线或铺设彩色路面,提高视认效果。优化交通信号灯相位和配时,重点解决信号配时不合理、信号相位冲突、行人过街时间不足或过街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结合路口实际情况,科学应用信号控制方式,通过采取右转专用信号控制,安装二次过街信号灯、行人请求式按钮信号灯,减少通行冲突,平衡行人过街和车辆通行需求。
三、深化科技应用。在重点路口路段增设自动抓拍设备,全天候严查严管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试点引进人脸识别技术设备,通过抓拍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识别违法人身份信息,作为曝光、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在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流量大、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高发路口路段安装闯红灯警示装置,语音提醒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上路、耐心等候。
四、强化安全宣传。在运输企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驾校、社区及交管业务窗口单位、城市主要路口等位置,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播放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机动车让行斑马线的法律规定,引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礼让斑马线过街行人。充分利用“天津交警”新媒体,播放公益广告、曝光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组织公交、出租、公务车等重点驾驶人群体及全体交通民警,带头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营造遵法守法氛围。
五、推进社会共治。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在“违法举报”系统中增加“不礼让斑马线”举报功能,鼓励市民监督、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推动相关部门建设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满足非机动车、行人过街需求。鼓励在商业区、交通枢纽等人车密集地点,结合建筑物内部人行通道设置连续的立体过街设施,形成地下或空中人行连廊。与市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志愿者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劝阻纠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6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