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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19-06-18 14:17

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71号建议的答复

李宝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丁字路口红绿灯变为黄闪灯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局基于交通安全角度考虑,为保障非机动车、行人过街安全,在交叉口设置了信号灯,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距离较近的信号灯影响车辆通行效率的问题,通过设置黄闪及路段绿波带的方式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提高通行效率。我局将继续完善我市信号灯配时的优化工作,对部分点位增加配时方案,以适应不同时段的交通流量变化。对于您特别指出的“丁字路口的红绿灯变为黄闪灯”问题,我局根据道路交通和流量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路口,以及相邻路口较近,现有信号灯配时方案无法匹配通行需求,经常出现甩尾、压车、拥堵等问题的路口,采取黄闪信号灯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招标专业单位对我市信号灯协调控制系统服务水平进行评价,提出优化建议,并不断进行完善,继续努力提高我市信号灯的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并根据道路交通实际,对相关路口采取黄闪信号灯措施。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329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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