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11号建议的答复
马小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货运机动车通行证问题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城市配送车辆“进城难”问题,主要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纯电动载货汽车便利通行政策。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了新能源汽车不限行政策,其中包括,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或厢式货车不受尾号、货车等限行措施限制的便利通行政策。新能源不限行政策弥补了我市物流配送缺口,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二是轻型微型封闭货车全额配发专用通行证。为保障城市物流配送需要,针对城市物流配送使用较多的轻型、微型封闭货车(俗称面包车),采取互联网发放通行证的便利措施,该车型车辆检验合格的,均可自助办理通行证,允许不受外环线以内区域和外环线上的载货汽车限行规定限制。三是通过互联网便捷发放通行证。为方便群众,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我局自2017年6月起,陆续研发上线了夜间通行证、日间通行证、外环线日间通行证、轻型微型封闭货车专用通行证、纯电动货车通行证、外环线以外载货汽车禁行区域道路通行证等互联网申领系统。截止目前,我局核发的主要通行证已全部实现互联网办理,群众可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四是积极推行统一标准、排放合格、监管规范的城市配送车辆。目前,我局配合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等有关部门,对统一车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的城市共同配送车辆和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输企业所属车辆给予通行保障,推动城市配送模式向高效、集约、共享发展,城市配送车辆向标准化、封闭化、规范化发展。
目前,我局核发的中心城区载货汽车日间通行证(原红蓝黄绿通行证)主要为历史遗留,涉及计划经济时代延续而来的委办局下属企业和货运服务公司。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委办局和各服务公司所属车辆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各类专业载货汽车物流运输企业快速发展,现有通行证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不能满足城市货运需求。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已在通行证上公布了举报电话,群众凡发现个别单位以通行证名义违规收费问题并提供相应证据,我局将对违规单位实施停发通行证并限期整改的惩戒措施,同时收回相应数量的通行证申领资格,由我局通行证办公室直接向举报群众发放。
下一步,为稳妥解决此项问题,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继续对统一标准、排放合格、监管规范的企业和车辆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我市城市配送车辆向标准化、清洁化、规范化发展,逐步推进载货汽车日间通行证改革工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