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78号建议的答复
刘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人机动车专用通行证与行驶证同时更换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保障驾驶机动车出行的残疾人(下肢残疾)通行便利,自我市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以来,我局同步实施了申领残疾人(下肢残疾)专用通行证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的便利措施。关于残疾人机动车专用通行证与行驶证同时更换的建议,鉴于机动车行驶证业务属于行政许可事项,与残疾人(下肢残疾)专用通行证作为我局出台的便民措施存在本质区别,残疾人(下肢残疾)专用通行证业务无法进驻车管所办事大厅。为此,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考虑到残疾人出行不便的实际问题,我局拟组织研发残疾人(下肢残疾)专用通行证互联网申领系统,届时,群众可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3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