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9号建议的答复
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家长志愿者对小学‘闪送’进校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小学、幼儿园门前交通秩序管理一直是我局交管部门日常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校园门前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将治乱疏堵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针对此项工作,我局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管理方式,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着手解决校园门前安全通行问题:
一、推进警校共建共管。一是推进错峰放学措施。评估学校坐落位置对交通的影响,与部分学校协商,实施分级错峰放学,避免因集中上下学导致的集中停车需求。二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调学校由校方安排老师、保安佩戴统一标识,在早高峰时段为学生“开车门、领入园”。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邀请学生家长志愿者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到学校门前值勤,协助学校和交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交警、辅警引导车辆即停即离,缩短家长接送学生上下车滞留时间。三是采取“一校一策”“一校一警”工作机制。分析研判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流量,结合实际逐一制定“一校一策”工作机制。根据学校实际位置以及生源情况,按照“一校一警”原则设置勤务,强化路面警力投入,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管理工作。四是宣传详解管理措施。在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对学生及学生家长组织三次专题宣传活动,就学校周边社会停车资源,上下学时段临时停车区域,单、禁行路等进行详细讲解,确保学生家长特别是新生家长迅速融入管理规范。
二、盘活资源缓解停车压力。一是社会经营性停车场限时免费。对学校周边占路停车泊位使用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放开部分经营性停车场供接送学生家长车辆临时停放,最大限度利用闲置资源,实现车位共享,为接送学生车辆提供便利。二是在学校周边闲置区域开辟停车场。报请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及产权单位,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周边开辟临时停车场,满足接送学生家长临时停车需求。三是在学校门前设置临时“护学泊位”。在部分学校门前具备条件的区域施划临时“护学泊位”,采用蓝色标线施划,注明停放时间和停放说明,只允许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确保专位专用。
三、科学优化交通组织。一是调整学校出入口。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统计车辆离校后的行驶方向及行驶路径,对学校出入口设置不合理的,积极与校方沟通调整,利用周边次支干路形成交通微循环,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二是完善交通设施。对学校周边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护栏,并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市学校、幼儿园门前安装具备自动升降功能的防冲撞设施,最大限度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三是打造安全连续的步行通道。以临时停车地点到学校门前的“通道”作为工作重点,结合慢行交通体系建设,通过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以及施划人行横道线等措施,打造连续、无障碍的人行通道,保证学生和家长出行安全。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2020年以来,我局围绕寒暑假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天津交警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天津交警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拍摄录制开学第一课视频宣传片,组织各交警支队分别深入中小学校讲授交通安全第一课,并以儿童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利用积木制作定格动画《安全童行》系列短视频10部,通过报刊及新媒体平台围绕中小学交通安全发布新闻信息120余条次。在全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组织各交警支队常态化开展进学校交通安全宣传6023次,并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和精准推送交通安全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所提建议,不断变革创新,破解学校周边道路停车管理难题;继续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全媒体平台开展精准、高效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法制知识、安全意识水平,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