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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时间: 2021-11-29 10:57

  

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51号建议的答复

  

宋金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的建议

2020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相关内容,通过三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力量,采取邀请媒体参加随警作战和提供新闻线索的方式,持续刊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曝光典型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截至目前,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公安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100余条,中国交通频道、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等国家级专业媒体采用200余条,本市报刊、电视、广播和“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累计推出交通安全新闻报道5000余篇、各类公益广告及安全提示3万余条,《天津日报》先后用3个整版聚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二是通过“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融媒体特性。依托“声、屏、报、网、端、微、抖”等平台,持续创新宣传形式,将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便于理解、方便传播的视频直播、短视频、动画等作为主要宣传方式,策划制作了15部警示教育短视频《评案》,目前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已播出10部;制作系列短视频《警观》120部,制作以儿童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安全童行》系列短视频10部;讲解安全驾驶知识的《驾道》《开车有益》《警御良言》等三个专题系列短视频430部,“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总浏览量累计达到5亿人次,获得点赞1亿人次。三是坚持社会宣传与新闻媒体宣传相结合、相促进。在持续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零酒驾”创建、“文明交通进校园”“美丽乡村行”等社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举办了“文明交通进高校”“争做文明好司机”“电动自行车骑行月”等一系列参与人员多、宣传声势大、社会反响好的社会宣传活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知识传播、典型交通违法事故警示曝光和创新交管服务举措的宣传发布,充分发挥全媒体宣传优势,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二、关于增加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逐步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的建议

(一)加强道路组织规划,完善交通安全设施。2020年,我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实施了《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该规范作为我市道路指引标志设置工作的重要设计依据,指导我市道路指引标志向着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迈出重要一步。同年,我局同步编制了《天津市重点地点及旅游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各类重要地点、场站以及星级旅游区指引标志的设计方法、布设参数、标志板面等具体细节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下发各部门和设计单位实施。《导则》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重点场站及地标性场所指引标志的系统性、科学性,为后期我市其他重要地点指引标志的改造和新建提供了设计依据。目前,我局已完成首批25处重点场站及地标性场所交通指引标志优化提升的改造施工。

(二)深入推进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102、205两条国道为样板路率先创建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推动完善国省道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一是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近3年发生过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一律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或破坏损毁的,推动按照现行标准及时更新修复。在示范路与国省道平交路口、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示范路与农村支路平交路口,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等标准规定增设“一灯一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二是对交通流量较大、交通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进行综合治理,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引导不同性质交通流分道行驶,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减少混合交通。封闭不合理的路侧开口,配合有关部门有序推动清理移置马路市场。

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将结合交通堵点、乱点的交通特点和现状,对交通事故、拥堵警情多发的点位开展交通组织渠化。通过调整车道、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配时,完善行人过街、机非隔离和机动车让行提示等交通安全设施,深入优化路口交通组织,缓解道路拥堵情况,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同时,积极指导各属地分局交警支队,全力配合各属地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重要地点交通指引标志的设计及优化改造;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高速公路上重要地点指引标志的设计、改造以及公路标线等交安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三、关于加强监管综合整治的建议

我局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中心,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一是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净化道路通行环境。以交通秩序堵点、乱点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路面警力投入,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商业密集地区以及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多发点位,加强警力部署,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治理和通行秩序的规范。结合交警“警区警长”警务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警区警长熟悉辖区、扎根辖区的优势,根据交通流量、违法行为发生情况科学设置警力和治理勤务,采取“灵活布警,流动治理”的方式,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等违法行为开展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治理,切实提升管理水平。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和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以及超载超员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在持续开展路面严管的同时,进一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工作,通过“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和微信小程序连接“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等途径,举报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跨压禁止标线、逆向行驶、闯信号灯、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规范出行的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加强分析研判,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国省道和县乡道路的死亡事故情况开展研判,分析我市死亡事故多发、易发的规律性特点,指导各交警支队按照重点道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等突出规律特点集中设岗。组织各区交警支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推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三是紧盯易肇事车辆,严治超载违法。针对货车违法行为肇事频发,特别是中、重型货车超载运输的突出问题,协同市治超办加强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深化治超“一超四罚”机制。加强对“百吨王”严重超载车辆的重点打击,针对我市境内“百吨王”较多的地区和路段,凝聚执法合力,开展集中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依法顶格查处。深化京津冀一体化警务协作机制,组织配合好三地联合治超统一行动,持续加大对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四是预防重特大事故,整治交通秩序。启动全市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按照车辆严重交通违法预警信息,科学布警、准确打击,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持续组织全市统一行动日,营造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氛围,结合公路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华北片区“百日会战”联合整治行动、京津冀联合治超等专项行动,每月固定时间组织属地交警支队、交警尖刀机动队、铁骑护卫机动队等执勤执法力量,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遏制交通违法高发态势,有效预防交通事故。五是强化重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与督导。健全完善“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电子台账,督促重点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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