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发挥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在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坚持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便民服务、疫情防控类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持续对权责清单进行更新完善,并通过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链接的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公安局权责清单版块”予以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理各项公安业务。
(二)在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所属部门预决算以及有关报表公开。推进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进度等信息。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的公开工作。全面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三)在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方面,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的功能应用,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主动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决策结果等信息。
(四)在执法信息公开方面,持续抓好公安机关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安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有关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部署和行动等工作动态类信息。
(五)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持续优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专栏,融合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全方位发布、转载疫情防控信息。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涉疫案件等方面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涉疫舆情。
二、深化政策文件发布解读
(六)在优化解读质量方面,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核、同步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便于政策执行单位和企业、群众准确理解把握,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
(七)在拓宽服务渠道方面,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以办好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意见征集、局长信箱等栏目为抓手,做好公众意见的征集、处理、反馈工作。统筹运用公安政务新媒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等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咨询服务。
(八)在回应关切效果方面,密切关注公安有关政务舆情,紧紧围绕公安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公安政务舆情回应的针对性和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自身回应,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和权威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的传播实效,维护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三、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九)在把握公开范围方面,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公众生产生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务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十)在规范答复流程方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制部门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不断提高答复意见的规范化水平。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信息处理费,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问题。
四、深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十一)在严把公开标准方面,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原则,压紧压实信息公开管理责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严防发布涉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十二)在信息管理维护方面,健全完善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加大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情况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内容混杂等情况。经常性梳理已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对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标注,严禁以文件已失效为由删除文件,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深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十三)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根据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十四)在狠抓工作落实方面,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市局每日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巡检,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下发提示单,并不定期予以全局通报。
滨海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局要参照市局和本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本单位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并严格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