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要求,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5月8日—5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邮编:300181
受理单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
电话:022-58786522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附: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