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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10:3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津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优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件,其中年度报告1件,公安信息72件,通知公告77。全部在互联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刊发,并将纸质文件送至3个市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供群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共接到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157件(网上依申请公开121件、纸质邮寄依申请公开36件),全部及时予以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2件,不予公开答复125件。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行政复议26件、行政诉讼1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6

3

1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1

91210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4

4451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

+38

22212

行政强制

23

+10

212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6

1.64亿元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5

2

0

0

0

0

1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1

0

0

0

0

0

1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2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2

0

0

0

0

0

8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

0

0

0

0

0

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5

2

0

0

0

0

1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8

0

4

4

26

0

0

1

1

2

2

0

10

2

1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切实推进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展、内容日渐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建设始终坚持以理念转变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主动公开为抓手,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在吸收先进的网络技术和运行理念的基础上,将公安行政执法公开工作从“网下”搬到“网上”,构建了公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送和反馈纠偏互联互通的模式,营造了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执法生态环境。

对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修改变化和新要求,提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传统公开方式,自2018121日起,将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将可以公开的依法公开,将能够在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行政管理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办理”的工作目标。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和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我局执法公开内容。

一是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要求,开展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两类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确保同责同罚,案件公正处理。2020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212件,行政强制21267件,向社会公开处罚决定书8600件,复议决定书375件。

二是公示市场主体处罚信息。配合“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按期将公安机关对市场主体行政处罚的信息数据导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市场监管委进行信用评级后统一向社会公示。2020,我局共上报对市场主体处罚信息数据115件,修复企业信用81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