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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14:57

天津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由天津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范围包括市公安局机关,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在“天津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知通告、公安新闻等各类政府信息9013利用“平安天津”新媒体持续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10余篇次,发布天津公安正面宣传报道5万余篇次。中央及我市媒体发布我局正面宣传报道2100余篇次。召开了第个人民警察节新闻发布会、新时代公安人才建设(天津)交流会媒体见面会、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媒体见面会等新闻发布活动24次,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稿件200余篇,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受理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2件,另有上年度结转21件,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规范答复办理。年内共办结44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6件,无超期答复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审核工作,准确把握公文公开属性,从制发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天津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新设“问答库”专栏,提供最新的政策咨询解答。提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各项功能方便线上线下办事服务。积极开展网站三级等保测评工作,提高政府网站安全维护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每日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巡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或不具备实际效用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176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949

行政强制

237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257.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1

1

0

0

0

0

4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7

0

0

0

0

0

1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5

0

0

0

0

0

1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1

1

0

0

0

0

16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5


0

0

0

0

2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90

0

0

0

0

0

190

(七)总计

446

1

0

0

0

0

4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5

3

15

1

0

0

0

1

2

0

1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丰富,不全面。

改进情况: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化管理,明确公开职责任务,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遗留的未结行政复议已审结,结果为“维持”。

(二)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他结果”均为驳回申请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其他结果”为驳回起诉。

(三)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中“其他”办理结果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

(四)2024年,我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