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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红桥支队李德山简要事迹

来源:平安天津发布时间:2021-05-07 10:00

李德山,男,54岁,中共党员,198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红桥交警支队新红桥大队一级警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受到嘉奖9次。从警38年来,李德山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时刻保持着“群众事无小事”的工作态度,坚持身入、心入、情入的“三入情怀”,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

一次,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红桥支队接到一名老人求助,称其因一次交通意外导致多处骨折,在后续的医治过程中,医疗费用给老人的家庭带来了困难和负担。老人反映的情况虽然不属于交通事故,但接到求助后,李德山仍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次到老人家中上门了解情况。在深入沟通中,李德山了解到老人在治疗期间被检查出癌症晚期,加之年事已高、膝下无子,又患有脑梗塞等慢性疾病,生活十分艰难。为此,李德山主动帮助联系医院、医生,忙前忙后、尽己所能地帮助老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依据相关法规政策,为老人申请了帮扶救助资金,切实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在与群众接触过程中,李德山总结了接待群众“四心法”和矛盾化解“快、优”工作法。“四心法”即:在接待群众时坚持以热心接待不生硬、耐心受理不推诿、诚心答复不含糊、尽心解决不拖延。“快、优”就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己任,坚持做到疑难问题一个月、一般问题7天内办结,绝不让群众多跑路。多年来,凭借务实的工作方法和赤诚的为民情怀,真把群众工作做到了群众心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除了对群众的满腔热情,李德山在工作上还有一股“钻劲儿”。为了提高全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他在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工余时间整理教学材料,组织支队法制组民警、辅警进行学习,努力提升基层执法工作水平。

“只有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让群众感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李德山以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