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规定,驾驶员对本人的背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并...[查看更多]
答: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规定,公安机关只接受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展背景核查服务。不对其他企事业单位...[查看更多]
答: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申请的一项数据核查服...[查看更多]
答:1、犬只侧身站立正脸照片。2、一年内狂犬病免疫证明。[查看更多]
答:一是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天津智慧犬管”线上自助申请。二是可以前往养犬地所属派出所线下办理。[查看更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附则中第三十九条规定:网约车行驶60万千米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查看更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可到一站式体检医院体检换证;或进行驾驶员体检后,携带身份证明、驾驶证(不强...[查看更多]
依据2020年11月20日施行的“放管服12项”、2022年10月1日施行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均有“如车辆存在发生过人员受伤或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不享受车检改革政策,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