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等。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在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智慧警务发展方向,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推动绩效信息公开和强化责任约束,提升执法规范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内设8个处室支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7,647,924.99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624,824.84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财政拨款减少,厉行节约合理申报预算、安排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3,979,545.16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6,338,801.9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财政拨款减少,利息也相应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951,713.06元,占99.99%;
其他收入27,832.10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5,256,999.96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2,347,370.0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相应各项支出减少,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321,090,482.25元,占95.77%;
项目支出14,166,517.71元,占4.2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4,084,629.01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43,706.54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4,084,62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10,790.59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申报预算、安排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084,629.0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安安全支出:320,529,771.31元,占比95.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3,012.88元,占比2.56%。卫生健康支出:5,011,844.82元,占比1.5%。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8,25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4,084,62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8%。其中:
5.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4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11,844.8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相应减少了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19,918,111.30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5,457,501.8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基本支出预算。其中:
人员经费289,116,320.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缴费、医疗费、退职费、抚恤金等项目。
公用经费30,801,790.3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寄费,取暖费,水电费,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购置公务用车等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900,000.00元,支出决算2,697,679.23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02,320.77元,完成预算的93.02%;较上年减少577,501.88元,下降1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超年初预算。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0,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未安排出国培训项目。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00,000.00元,支出决算2,697,679.2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320.77元,完成预算的99.91%;较上年减少577,501.88元,下降1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采购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00,000.00元,支出决算699,999.95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05元,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增加2,700.26元,增长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预算,合理安排支出,不超标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预算,合理安排支出,不超标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4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00,000.00元,支出决算1,997,679.2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320.72元,完成预算的99.88%;较上年减少580,202.14元,下降2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废更新车辆少于上年同期数。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6辆。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0,801,790.37元,比2022年减少312,499.72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申报预算、安排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58,586.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84,754.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4,955.1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18,877.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83,586.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80,461.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6.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1.2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共有车辆8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4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2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2023年度已对7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2,463,143.2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级)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